吉林:降低大吨位货车通行费 |
| |
引用本文: | 钰雯.吉林:降低大吨位货车通行费[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5(6):40-41. |
| |
作者姓名: | 钰雯 |
| |
摘 要: | 日前.吉林省交通厅出台《鼓励大吨位货车、集装箱车.厢式车等专用车辆发展的若干意见》.计划用5~10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以安全、高效为特征的现代化道路车辆运输系统。针对目前营运车辆税费负担相对较重、运输成本较高、运输效益较羞等问题,吉林省交通厅从降低收费标准入手,制定了与运输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公路收费办法.即降低载重10t以上(不含10t)营运载货汽车各种收费标准对10t以上(不含10t)的营运载货车辆.按1元/车·km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
关 键 词: | 公路通行费 吉林省 大吨位 货车 营运车辆 专用车辆 运输系统 收费标准 载货汽车 集装箱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