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企业组织形式及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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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斌,王玺.港航企业组织形式及目标[J].世界海运,2003,26(5):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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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斌 王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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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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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港航企业的组织形式 1.1 独立经营人制 独立经营人制是指一个人所拥有的独立企业,通常为家庭企业.独立经营人制主要有3个优点:(1)容易组建,费用低;(2)较少受政府法规的制约;(3)税额低,正如一个铜币的两个方面一样,独立经营人制带有下列缺点:(1)独立经营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2)独立经营人一般很难筹集大笔资金;(3)所有权的转移困难;(4)企业的寿命较短.由于这些原因,独立经营人制一般只限于小型货代或单船运作,95%以上的独立经营人制企业的寿命不超过1年.然而,独立经营人制如果能突破上述4大瓶颈,独立经营人制发展就会转到有限责任港航企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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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航企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制 经营目标 股东权益最大化 港口企业 航运企业 独立经营人制 合伙制 |
文章编号: | 1006-7728(2003)05-0052-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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