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和岸上医疗护理:药箱,医疗护理的记录保持、责任和培训——转发马绍尔海事主管机关海事通告No.7-042—1,Rev.2/27/12 |
| |
摘 要: | 马绍尔海事主管机关近期向船东、经营人、商船船长和高级船员以及认可组织下发了No7-042-1.Rev.2/27/12海事通告.就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建立的船上和岸上医疗护理的标准进行了说明。这些标准反映在马绍尔群岛(RMI)海事条例7.42中,由RMI海事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颁布。该通告替代了原Rev.2/12版.对3.31部分进行了修订并对新增加的3.6部分进行了解释说明。
|
关 键 词: | 主管机关 Rev 海事 护理 医疗 船东 药箱 No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