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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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奉生.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J].摩托车,2005(5):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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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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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9月7日发布,2001年10月1日实施)前言为了规范摩托车维修业市场准入,提高摩托车的维修质量和确保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广东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志生、徐元穗、罗耀红。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类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环境与场地、设备、人员、管理制度,以及流动资金等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一类、二类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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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业条件 维修企业 摩托车维修业 市场准入 维修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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