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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康合同》释义
引用本文:曹玉堂.《金康合同》释义[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12).
作者姓名:曹玉堂
摘    要:(甲)按实际装船货量计算,并以流通货币支付主要条款第13条所规定之运费I; (乙)预付。如果按主要条款第13条规定装完货支付运费,不管船舶与货物灭失与否,运费都是绝对所得,不可退回。 除非船东巳收到应付运费,任何人不能要求船东及其代理人签发或背带有“运费预付”字样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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