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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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巨乐.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评析[J].世界海运,2014(4):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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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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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法院鲅鱼圈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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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公司设立渔工险本意在于保护渔工利益,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名不副实。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办理保险时称系雇主责任险,而非渔工人身险,且手续过简,仅出具收款凭证,不签订保险合同。那么,在无保险合同仅存一张交费凭证的情况下,保险合同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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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合同 纠纷案 海上 保险公司 雇主责任险 实际操作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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