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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的索汇和结算
引用本文:石岩.备用金的索汇和结算[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1(7).
作者姓名:石岩
摘    要:备用金的索汇工作直接关系到船舶进港作业的安排和离港后的财务结算,因此务求于船舶到港前收妥,严格掌握备用金预付的原则,除另有协议或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垫款。 索汇 (一)明确委托方和索汇对象,委托方负责承担船舶在港和委办事项,业务往来的一切费用。船舶抵港前应由委托方委托代理并汇付备用金。如委托方和索汇对象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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