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索赔手册(下) |
| |
引用本文: | 危敬添.关于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索赔手册(下)[J].中国远洋航务,2007(10):70-72. |
| |
作者姓名: | 危敬添 |
| |
摘 要: | (2)海难救助和预防措施
海难救助作业有时可算作一种预防措施。只有初始目的是为了防止污染损害的海难救助作业才能算作预防措施。如果该作业有其他目的,如打捞船体和货物,发生的费用是不许按基金公约规定来索赔的。对未按救助报酬估价适用的标准算作预防措施活动的补偿估价,补偿限于成本,包括合理的利润成分。第一段]
|
关 键 词: | 索赔手册 金组织 赔偿 油污 国际 海难救助 污染损害 救助报酬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