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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铁路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引用本文:冯桂兰.浅谈铁路旅客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J].铁道知识,2003(3):20-21.
作者姓名:冯桂兰
作者单位: 
摘    要:铁路旅客列车是现代主要运输工具。由于铁路旅客运输是铁路企业多部门、多工种协调统一运作的复杂过程,而且运输距离长,旅客流量大,不确定因素多,因此不可避免地有时会发生旅客人身伤亡损害。下面结合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实践,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铁路旅客人身损害构成的原因 铁路旅客人身伤亡损害,是指自旅客持有效铁路客票进站加剪(火车站剪票口为上车旅客进行自动或人工检查车票的程序)开始,至旅客到达旅程终到车站缴销车票出站为止,期间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客观事实。其构成原因从主体上划分,有铁路运输企业(承运人)原因、旅客自身原因、第三者原因及其他原因。 1.铁路运输企业原因 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是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铁路运输

关 键 词:铁路运输企业  旅客列车  旅客运输  人身损害  赔偿责任  铁路法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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