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带薪休假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 |
| |
引用本文: | 胡燕来.船员带薪休假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J].珠江水运,2012(5):88-89. |
| |
作者姓名: | 胡燕来 |
| |
摘 要: | 船员海上工作与陆上工作最主要的区别即在于船员工作、生活和休息的场所具有一致性,即使是在工作之外的时间船员也不能完全脱离工作环境。海上航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当船舶无论何时遇有紧急情形时,船员都要立即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是船员应履行的义务,也是船舶正常航行与安全的保障。但是,船员工作的这一特殊性并不表示船员在船上的工作时间就可以无限制地增加。
|
关 键 词: | 船员 保障 权利 休假 海上航行 工作时间 一致性 员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