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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沉物打捞和清除有关办法
引用本文:王海鸿,许静光.沉船沉物打捞和清除有关办法[J].中国水运,2008(5):18-19.
作者姓名:王海鸿  许静光
摘    要:沉船沉物,是指沉没于沿海水域或内河通航水域的船舶、设施及其设备和其他落水物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影响安全航行、航道整治和有潜在爆炸危险的沉船沉物,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沉船沉物,应当进行打捞清除。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系统的关于沉船沉物打捞的的规定,尤其是缺乏程序方面的规定,实践中沉船沉物打捞问题成为困扰海事部门进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题。以下笔着试图从管理角度对沉船沉物打捞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 键 词:沉船沉物  爆炸危险  航道整治  安全航行  影响  法律规定  物体  设备  设施  船舶  内河通航水域  沿海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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