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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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凯.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中国水运,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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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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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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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中特有的制度之一,其历史悠久,在国际范围内影响深远。各个航运国家都参加了各个相关的国际公约或在国内法中有关章节中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中国虽然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公约,但是在《海商法》第十一章的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基本是移植了1976《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中的实质性规定。由于在移植过程中并未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且随着航运业的发展,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客观情况变化的需要。本文总结了一些当前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修改和完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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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无船承运人 内河船 责任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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