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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交通运输部取消“一船一议”明确靠泊等级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取消港口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船舶时“一船一议”,明确除按照《规定》进行减载靠泊和移泊外,货运船舶必须按照靠泊等级靠泊,在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码头潜力。《规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靠泊能力  货运船舶  法规  码头设计  船舶安全  运输部  交通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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