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保价保安全 货运损失可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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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向明.足额保价保安全 货运损失可补偿[J].铁道知识,2007(6):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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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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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铁路法》的规定,从1991年5月1日起,铁路全面开展了行李包裹和货物的保价运输。经过16年的发展,保价运输业务已成为铁路运输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还有一些旅客和货主对保价运输还不了解或不太了解,以至于遇到损失时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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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损失 《铁路法》 安全 补偿 货运 保价运输 铁路运输业 行李包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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