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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行政处罚事后监管应到位
引用本文:班宗生,杨艳飞.海事行政处罚事后监管应到位[J].中国水运,2007(5):28-28.
作者姓名:班宗生  杨艳飞
作者单位:唐山海事局,唐山海事局
摘    要:海事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作用,但许多船舶发生违法行为被纠正后,往往一离港后就把海事监管建议抛之脑后,屡次重复同一违法行为。

关 键 词:行政处罚  海事  监管  违法行为  教育  纠正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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