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正确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性质提高妥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质量效率
引用本文:汪海波.正确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性质提高妥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质量效率[J].公安交通科技窗,2006(6):5-8.
作者姓名:汪海波
作者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办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归类于证据,

关 键 词: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质量效率  证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纠纷  性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