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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引用本文:管祥林.制止非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J].交通与运输,2006,22(5).
作者姓名:管祥林
摘    要:现阶段,我国从事城市客运的,如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汽车等已被国务院明确定为特许经营,须经行政许可方能从事经营活动.然而,一些"带车就职"车、"顺风车"、"合乘车",利用社会车辆(即单位车、私家车),未经城市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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