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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速递
引用本文:雨辰.时事速递[J].中国自行车,2014(1).
作者姓名:雨辰
摘    要:正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电动自行车上牌细则去年11月,《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明确几类非机动车须登记上牌。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相关上牌细则。电动自行车于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在2014年3月16日前带齐身份证明、购车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申领。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而未纳入上海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已取得外省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所有人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到区(县)交警支(大)队设立的登记点申领临时号牌。2013年11月8日后购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关 键 词:电动自行车  管理办法  上海市公安局  公安机关  非机动车  登记  产品目录  管理部门  合法来源  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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