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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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珠江.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J].珠江水运,2006(3):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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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珠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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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的港口企业要在明年7月1日前,配备收集船舶危险化学品洗舱水设施,否则不得从事化学品的装卸作业;航运企业违规对个体船舶实施“挂靠”管理的,发生事故,视为航运企业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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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化学品 运输管理 交通部 公安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署 装卸作业 个体船舶 航运企业 港口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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