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中国船级社2005年12月19日下发“关于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5)生效的通知”的通函,全文如下: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5)将于2005年12月30日生效。我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5)是1996版同名规范的换版。该规范主要新增/修改内容包括:纳入了自96版规范生效以来的反馈信息;补充了IMO以MSC.32(63)、MSC.59(67)和MSC.103(73)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GC规则)修正案;纳入了IACS统一要求及部分统一解释的相关要求;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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