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小车通行深圳湾延长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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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粤港小车通行深圳湾延长一年[J].广东交通,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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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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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深圳湾边检站透露,原定有效期至2008年9月30日的非营运粤港小汽车试用深圳湾口岸期限延长到2009年9月30日,并不必办理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手续,仅提供准行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的有效资料并办理车辆快捷通行资料变更手续后,便可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深圳湾口岸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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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深圳湾 粤港 小车 交通管理 有效期 口岸 小汽车 出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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