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 |
摘 要: | 正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三、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