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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调整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
摘    要: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联合发出通知,从2009—07—01起,对江苏省范围内,除沪苏浙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调整部分不合理计重收费标准。有关调整是为了纠正江苏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不合理偏差,充分体现计重收费“轻车少收、重车多收”原则。

关 键 词:收费高速公路  计重收费  收费标准  江苏省  调整  省政府  物价局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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