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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动自行车发展政策(下)
摘    要:正(接上期)(二)车辆——技术性能超标严重1999年国家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明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设置了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车重不大于40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3个核心约束指标。但受市场利益驱动,超标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层出不穷。根据同济大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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