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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要闻
摘    要:
内地至香港高速客轮 明年须持安全审核证 交通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经过协商后,决定对航行两地间的高速客轮及负责其营运的公司实行安全管理,以“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为依据,并应于1999年1月1日前通过主管机关或认可机构审核。交通部海监局作为内地高速客轮公司审核发证的主管机关,授权中国船级社为认可机构,负责具体的船舶审核发证工作。凡在内地办理前由公司按要求通过船籍港港监提出申请,具体船舶审核及申请手续按中国船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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