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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十二五”将建42个综合交通枢纽
引用本文:殷缶,梅深.我国“十二五”将建42个综合交通枢纽[J].水道港口,2013(2):162.
作者姓名:殷缶  梅深
摘    要:<正>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3月26日出台的《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需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分别为北京、天津、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青岛、济南、上海、南京、连云港、徐州、合肥、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湛

关 键 词:综合交通枢纽  指导意见  全国性  连云港  秦皇岛  石家庄  哈尔滨  唐山  青岛  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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