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国外的汽车“交强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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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广新.纵览国外的汽车“交强险”[J].汽车与安全,2007(12):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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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广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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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英国、德国、瑞典、挪威。目前,法国、美国、韩国、智利、新加坡、日本、瑞士、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专门立法或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见,实行机动车强制保险是各国或地区的立法趋势,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顺应了这种趋势。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有效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保护公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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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汽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国外 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 责任保险 台湾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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