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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责任的缺失与错位
引用本文:戴行信,段静.交通安全责任的缺失与错位[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01,25(2):128-131.
作者姓名:戴行信  段静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课题:交通安全预警系统研究(批准号7997011)
摘    要:提出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概念,明确责任体系四环节:责任体系清晰合理、责任主体定位准确、责任主体有承担责任能力、法规保证或强制主体履行责任.在此基础上,政府应依法对交通安全承担责任.交通安全组织工作应在政府与运输企业两个层次上组织,并主张交通运输产业化以改善交通安全.

关 键 词:交通安全  责任  缺失  错位
修稿时间:2001年3月28日

Deficincy and Misplacity of Traffic Safety Responsibili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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