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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机舱集控室防噪声设计现状及其改进意见
引用本文:许士桐.内河船舶机舱集控室防噪声设计现状及其改进意见[J].船舶工程,1987(2).
作者姓名:许士桐
作者单位:长江航运科学研究所
摘    要: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我国运输船舶噪声标准(JT4617-82),对于无集中控制室的机舱,推荐的噪声级允许值不得大于90dB(A),有集控室时,允许值可增加到110dB(A)。目前钢质机动船舶,多以柴油机作推进主机和发电机,故机舱噪声级一般为100dB(A)至110dB(A)。因此,按上述标准,机舱都需要设置集控室。集控室内推荐的噪声级允许值低于75dB(A)或者低于ISO规定的噪声评价曲线NR70。但是,近年来建造的内河船舶机舱集控室的室内噪声一般在80dB(A)左右,不符合以上标准。本文根据目前内河船舶集控室防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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