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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合同的约定解除
引用本文:赵勇.浅议合同的约定解除[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4):58-60.
作者姓名:赵勇
作者单位: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510095
摘    要:文章就《合同法》中的约定解除展开讨论,提出了对合同约定解除的“权利优先说”、“目的优先说”、“平衡利益优先说”三种观点,并分析了这些观点的理论依据。

关 键 词:合同  约定解除  《合同法》  合同权利优先说  合同目的优先说  平衡利益优先说
文章编号:1671-8496(2002)04-0058-03
修稿时间:2002年6月20日

Discussion on Rescinding Contract by Agre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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