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以下实施《海规》应当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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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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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长江经济带的改革开放,运输船舶呈现出海进江、江出海、干进支、支入干的复杂局面.2000年有关部门根据<海规>的航行原则提出了"长江南京以下航段实行船舶航路各自向右航行"的改革设想,以减少上、下航行船舶对驶时交叉相遇的机遇,达到航行安全的目的.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这一设想目前既不具备条件,也与近几年来实施的规则、管理办法相违背,其后果可能会适得其反.现将个人的看法陈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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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江 《海规》 水路运输 航行原则 海上避碰规划 内河避碰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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