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非塞浦路斯国签发的适任证书的签注认可证明的海事通函——转发塞浦路斯交通与劳动部和商船运输部联发的2011年第34期海事通函
摘    要:塞浦路斯商船运输部与交通与劳动部于2011年9月19号向塞旗船舶船东、管理公司和船东代表下发了2011年第34期通函.具体列出了塞浦路斯共和国认可的出具适任证书的国家名单。为了塞旗船东/公司使用方便,中国船级社已将英文版的通函的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现发给各船东/公司并挂在CCS网站上的《船东通告》栏目可供下载。通函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关 键 词:塞浦路斯  适任证书  运输部  劳动部  商船  交通  海事  转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