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法律问题探析——兼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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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加祥.国际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法律问题探析——兼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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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加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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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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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交通大学文理交叉课题“国际航运中心税收竞争模型构建与财税法之应对”(11JCY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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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样的开放模式。在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业领域之外,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可以与国有企业一样,在准入阶段享受国民待遇。然而从法律角度分析,准入前国民待遇可以分为"完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有限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各个国家在众多自由贸易协议和双边投资协定中所列的负面清单内容也是千差万别。成立上海自贸区的目标之一是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制度。试验区试行阶段乃至中国下一步改革开放将采用何种形式的准入前国民待遇,给所有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一份什么样的负面清单,这些不仅是上海自贸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也是中国下一步改革开放之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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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自贸区 准入前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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