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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航运管理与法律(四)──《航运法》欧洲研讨活动总结交通部《航运法》欧洲研讨活动小组
摘    要:四、几点体会(一)执法与监督并重,维护法律的权威建设法制国家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和执法必严。其中,有法可依是基础。在此前提下,能否实现法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的力度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性。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支专业、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以及强有力的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在这两方面,荷兰和欧盟的做法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在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方面,荷兰的做法较为突出。就水路运输市场而言,荷兰存在着三支专业的执法队伍,它们是国家交通监察、荷兰航监和水上警察[注1]。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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