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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口岸体制改革新举措 深圳成立新的外轮代理机构
引用本文:石洪升.港口口岸体制改革新举措 深圳成立新的外轮代理机构[J].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8(11).
作者姓名:石洪升
摘    要:旨在进一步改善深圳港口口岸环境,完善深圳外轮代理服务市场的新的外轮代理机构于10月12日正式宣布成立。这家由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深圳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是继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和深圳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之后在深圳设立的第三家外轮代理机构,也是深圳港口口岸体制改革,逐步放开外轮代理市场的重要举措。 根据我国现有规定,凡各类外籍船舶进出我国港口和水域,必须通过船舶代理机构办理船舶、货物和人员进出港口申报、开辟航线申请及相关业务手续。这既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又是通过提供船舶代理服务完善港口口岸环境,提高港口运作效能的重要体现。由于该行业的特殊性,根据国家目前的产业政策,外轮代理业仍属限制性产业。 近年来,深圳港口航运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已形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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