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汽车车外加速噪声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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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金山.重型汽车车外加速噪声控制[J].重型汽车,2006(5):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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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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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对车辆噪声污染的治理,并对车辆噪声的测量方法和测量场地提供明确的依据,结合我国汽车产品的实际情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月4日联合发布了GB 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以下简称GB 1495-2002)强制性标准,代替GB 1495-19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和GB/T 1496-1979《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新修订的标准严格规定了各种车辆的车外加速噪声限值、实施日期、噪声测量方法和测量场地要求,并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二阶段的噪声标准。中国重汽所生产的车辆发动机功率大都大于150kW,属于N3类车辆,新修订的GB 1495-2002中规定该类车的第二阶段的噪声限值是小于84dB(A),与第一阶段的88dB(A)相比,降低了4dB(A)。这就对重型汽车的生产厂商提出了严峻的课题,因为,对噪声来说每降低1dB(A)都是很困难的,何况是4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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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噪声控制 重型汽车 加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车辆噪声 GB/T 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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