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车遭遇移花接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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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南京的哥王先生和同行们分别向南京金陵交运出租公司缴纳了10万元的购车款,可等到签合同的时候,才被告知,要想继续开出租车,还要先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王先生说他们是10.8万缴的购车款,叫我们必须签补充协议,等于强行借我们的钱(购车款),而这个车就属于公司了,要公车公营了。王先生到出租车公司谈的时候,公司经理说签完合同就成劳动关系了,就是司机承包公司的车,“车款是司机交的,算是公司从司机手里借钱”,经理说。王先生说如果不自愿借行不行?公司经理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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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租车公司 南京 劳动关系 购车 经理 合同 协议 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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