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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合理编制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上限
引用本文:李艳军.怎样合理编制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上限[J].交通世界(建养机械),2013(4).
作者姓名:李艳军
作者单位: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摘    要: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设标底.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上限.公路工程招标控制上限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在施工招标阶段由招标人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上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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