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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拒绝作业的权利——《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笔记之二
引用本文:朱家麟.如何使用拒绝作业的权利——《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笔记之二[J].中国港口,2003(6):33-34.
作者姓名:朱家麟
作者单位: 
摘    要:<正> 在《合同法》分则“运输合同”这一章中,有两条关于承运人拒绝运输的规定。第306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56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307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

关 键 词:《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拒绝作业权利  港口经营  运输包装  危险货物  拒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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