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5吨以下汽车执行国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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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扬.广州3.5吨以下汽车执行国Ⅳ标准[J].广东交通,2010(5):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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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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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厅、财政厅、国资委和省物价局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院校等单位的车辆,2010年12月底前全部安装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粤通卡及专用电子标签)支付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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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车 电子不停车收费 车辆通行费 国有控股企业 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 党政机关 科研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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