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12个中央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意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为民间资本投资参与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服务外包创造条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多式联运、集装箱、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物流业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意见》要求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打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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