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关使用相对浓度测尘仪的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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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安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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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 10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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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7月17日日本劳动省劳动基准局长发布了两个有关使用相对浓度测尘仪和有害气体检测管进行测定的规定,即461号通告“关于作业环境测定特例的许可”和462号通告“关于用相对浓度指示法测定时使用质量浓度变换系数及存在有害物质场合使用检测管测定的具体方法”。它们规定连续2年以上划为管理Ⅰ级的单位作业场所,经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长许可,可用规定的简便方法进行测定。在此以前,粉尘作业场所的相对浓度测定是在每一单位作业场所要确定若干个测点,其中一个要用相对浓度测尘仪与滤膜测尘仪同时平行测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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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测尘器 测定 有害气体 生产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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