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的海事诉讼管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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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冬冬.浅论我国的海事诉讼管辖制度[J].中国远洋航务,2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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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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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海事诉讼管辖概述
(一)海事诉讼管辖的概念
管辖权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基础,是审判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证.我国民事案件的管辖,是依照一定的原则,从案件所涉及的联结因素出发,确定其中之一项或几项基点所联系或隶属的法院具有审理该案件之权限的程序制度.海事诉讼管辖,是指法院主管的海事案件在海事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各海事法院之间和海事法院与上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分工,确定哪些案件由海事法院行使管辖权,以及哪个海事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具有审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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