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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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忠,王春松.山东招远: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J].驾驶园,2009(3):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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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忠 王春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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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3日14时40分,招远市公安局“122”接到报警,在黄水路招远市大秦家镇杜家沟镇村北,有一轿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轿车逃逸,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接到报警后,事故科立即组织民警勘察现场,发现肇事现场只是遗留了轿车前中脸碎片,相关线索十分少。这时,医院反馈回信息,摩托车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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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 摩托车 肇事现场 招远市 公安局 秦家镇 驾驶人 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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