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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产权制度改革
引用本文:李宗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有产权制度改革[J].中国港口,1995(2):13-13.
作者姓名:李宗福
摘    要:<正>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还贷机制落后;产权关系不清,责任不明,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产权多元主体虚化;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出现了“以责代改、压价评估、低价出售”的现象;企业自主权不到位,利益增长明显滞后。 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围绕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开展工作,力图有所突破。 1、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去做:一是政资分开,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企业资产所有者职能一定要分开。二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分开,国有资产必须由政府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全权管理,委托授权给若干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运作、经营,对上实行负责制,对企业实行管理监督制。三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国家投资依法享有出资者的权益,并以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国家及其他投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承担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责任,四是利税分开,利润主要是对企业发展而言,而税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关 键 词:企业制度  国有产权制度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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