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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无保险单索赔
引用本文:汪洋.成功的无保险单索赔[J].航海,2002(1):38-39.
作者姓名:汪洋
作者单位:   
摘    要:案情] 原告宁波粮油就其进口的2000吨鱼粉向被告中保财产投保。中保财产在该投保单上注明“接受上述投保”,并加盖公司业务专用章。由于中保财产要根据运输船舶的船龄来确定费率,故该投保单未约定保险费率。投保后,中保财产曾多次要求宁波粮油领取保险单,但其迟迟没有领取。承运货物的巴哈马籍“B”轮抵达上海港后,鱼粉发生自燃。货物出险后,宁波粮油要求中保财产予以理赔,遭中保财产拒绝。宁波粮油遂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中保财产赔偿货物损失美金40余万元。

关 键 词:无保险单索赔  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合同  《保险法》  《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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