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引用本文:张冬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J].铁路采购与物流,2009,4(8):70-71.
作者姓名:张冬梅
作者单位:巢湖铁道水泥厂
摘    要:1 案例 红旗商场与蓝天机电厂签订了一份高压锅买卖合同,约定红旗商场从蓝天机电厂采购1 000个"蓝天"牌高压锅,单价150元,2008年6月15日交货,交货地点为红旗商场.如果蓝天机电厂不能按期交货,则每延迟一天支付1万元违约金.红旗商场支付了3万元定金.后由于蓝天机电厂委托的运输单位的责任,至6月25日才交货.红旗商场要求运输单位承担延迟交货的损失,遭到运输单位的拒绝.

关 键 词: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  直接损失  高压锅  不可抗力  违约金  商场  红旗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