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市政雨水排水标准的制定对象是城市的市政雨水排水管道和城市的市政排水支沟等,市政排水标准制定是针对城区局部的短降雨历时快排标准,其标准表达为降雨重现期。水利行业的排涝标准的制定出发点是针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尺度的排涝标准,是城市市政排水系统的下游接纳设施,包含排涝沟渠、田间排水设施、承泄区等。水利排水标准表达尺度包含降雨重现期、降雨历时、涝水排除时间、涝水排除程度,其中,水利降雨重现期与市政降雨重现期存在重现期选样方法、统计资料来源、统计计算方法、地表产流汇流理论的不一致,从而导致二者无法直接进行理论计算的衔接。但是,城市的雨水排水系统需要将市政排水标准的降雨排入水利排涝标准的沟渠或者河道中,如何有效地在计算中衔接二者的标准大小和流量关系是困扰工程技术人员的难题。通过对二者标准的理论梳理,指出两者的区别和适用性,同时通过利用Infoworks ICM模拟验证山西省长治市典型的城郊结合部河道工程,提出长治市市政雨水排水标准和水利排涝标准的对应关系,为类似高原盆地型城市的两标准统一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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