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响应交通服务的法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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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需求响应交通可以为乘客提供门到门的辅助公共交通服务,提供与私人小汽车相竞争的出行服务,也是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TOD)理念的具体实践,这些都是推动需求响应交通服务发展的重要法理依据。"《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中的道路旅客运输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商业性服务(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界定班车客运是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线路、时间、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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