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民航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背景2001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发出的《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出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2002年8月民航总局出台了外商投资民航业的规定,民航利用外资已超过300亿美元。2004年,民间投资成为中国经济投资主体中最活跃的一个元素,民间投资总量已达到12182亿元,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真正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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